[立法會選舉]袁彌明親試身分證副本投票成功
- By 瑪中通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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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Sep,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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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彌明在Facebook直播稱,今午前往位於跑馬地黃泥涌市政大樓的票站,嘗試以身分證副本投票,當時那名職員向票站主任查詢後表示接受其投票資格,袁其後親自向票站主任查詢,是否可以使用副本及根據什麼準則確定副本真確。
她引述票站主任稱,是以肉眼決定,只檢查姓名、照片及身分證號碼有否選民登記,又稱回鄉卡或長者卡,只要有身分證號碼及姓名已經可以投票,而決定的責任在於主任本人。
袁彌明批評,若只用肉眼決定非常兒戲,「濛查查」的副本而沒有厚度,改資料亦很簡單,人民力量將會繼續跟進事件,並呼籲其他人都以身分證副本投票,挑戰各票站主任。
選管會主席馮驊今早回應逸東邨南一個票站票站主任接受選民以身分證影印本投票一事時稱,初步了解,有人出示非身分證證明文件及身分證副本,會詳細調查所有投訴。他表示,按現行法律,選民領取選票時要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但無規定一定要用身分證,「任何選舉主任信納他是辨認到身分證明文件都可以」。